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记者郝亚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我国工农业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不断上升。今年以来,针对一些产品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本届政府成立以来,一直把加强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地方各级政府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企业、农户和消费者的产品质量意识明显增强。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继续完善现有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继续加强监管,主要开展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依法开展质量工作提供法制基础。
二是加强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等质量技术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确保质量安全的技术保障体系。对质量管理和技术人员强化教育培训。
三是完善企业质量监控体系,帮助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标准化体系。
四是在出口商品企业推行生产全过程监管、产地检验与口岸查验相配合的制度;完善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目录、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生产许可、监督抽查、质量诚信等制度。
五是采取名牌评价和出口免验、国家免检、地理标志保护等措施,扶持优质产品、优良品牌、优秀企业和优势产业发展。
六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区域专项惩治行动。
七是规范产品售后服务,深入开展质量维权活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八是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质量工作,形成社会合力。
我国政府已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旨在保证食品安全或者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奠定了法律基础。目前已形成了以《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为基础,以涉及食品安全要求的技术标准等法规为主体,以地方各级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规章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有关部门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协调和公示制度,开展了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以及食品安全调查等工作。
上半年,有关部门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
质检总局负责人表示,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增强了我国产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消费类产品质量和档次大幅度提高。轻工纺织等产品价廉物美,家用电器等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米、面、油、酱油、醋基本食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出口食品合格率达99%以上。
――原材料和装备类产品质量大幅度提升。钢铁、建材和机械、电子等产品质量迅速改善,有色金属和石化行业主要产品的技术标准和实物质量已与国际水平接轨。
――高新技术产品性能明显提高。高性能计算机、通信网络设备、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音频视频、新型显示器件等产品的主要功能和性能已达到国际同类产品质量水平,部分性能指标优于国外知名品牌。
――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我国道路、桥梁、港口、航道工程监督检查的一次合格率达90%以上,重点工程优良率达100%。长江三峡、西气东输、南水北调、青藏铁路等国家重点工程质量和建造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继续加强监管努力将质量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应当看到,尽管我国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在稳步提高,当前在产品质量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据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产品档次低,可靠性不强,标准水平低;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小企业、小作坊量大面广,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一些企业逃避监管现象严重,制假售假行为屡禁不止;一些出口企业诚信度差,违规出口现象时有发生;产品质量监管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上半年,一些国外媒体出现了不少关于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负面报道。其中,少数境外媒体或不负责任,或别有用心,对中国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炒作,影响了我国产品的信誉,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我们应当认真应对。
为了解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务院提出了明确要求。7月26日,国务院专门发出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7月2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特别指出,产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国家形象。面对当前新的形势,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下半年,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国家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加快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不断改进监管手段。
二是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相关认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的力度;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进程;根据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具体情况,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过渡标准或分级标准;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食品认证体系,完善认证制度;加快我国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进程。
三是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建立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国家食品安全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五是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制度和体系,研究食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危害发生的概率,并据此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将其动态评估结果作为政府食品安全决策和管理的基础。
六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开展高风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整顿和规范食品广告,重点整治中小城市食品广告;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七是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制订科学合理、与国际接轨的准入程序;提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有效性;完善进口食品查验制度;建立完善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制定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制订、修订与食品检测相关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此外,还要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