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8月13日电(记者郑晋鸣 通讯员蒋韬)近日,在全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江苏镇江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人数已达230万,占镇江全市人口的85%。
1995年,镇江在全国率先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2001年,镇江又率先在全国实施了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将医疗保险覆盖范
首先,镇江从较低水平起步,稳步启动,再逐年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水平。2004年起步时人均65元,其中财政补助20元;2006年筹资标准提高为100元,其中财政补助50元,个人缴纳50元,全年最高补偿额10万元。而今年7月1日起筹资标准已提高到150元,其中财政补助增加到100元,住院医疗费用全年最高补偿额提高到15万元。
其次,镇江为医保制度建立了财政补贴、个人缴费的筹资机制。镇江从实情出发,确定“5060”老年居民的个人缴费费用由财政全额支付。对学生少儿,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大专院校学生参保费用由财政、学校、个人共同负担,农村学生由财政、学生家庭共同承担,其他学生由学生家庭及父母单位共同承担。对其他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一部分,财政补助一部分。
镇江在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中,不仅着眼于医保制度在城乡的覆盖面,还注重让参保居民得到真正的实惠。镇江实施了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困难群体符合救助条件的,直接进入医疗救助体系。同时采取参保费用资助、医疗费用直接减免和增加报销额度、免费健康体检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困难人员应保尽保,病有所医,负担适度。镇江还通过统一化管理提高医疗保障效率。近几年,镇江分别建立和完善了统一的医保经办体系、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的医保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