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8月15日电 记者柳路、李金桀从贵阳市教委获悉,为保障人民群众子女能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该市出台了《关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意见》,就百姓关注的教育公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贵阳市政府要求,对能够实现“五独立”(公办学校参办的民办学校必须具有独立的法
此外,对不具备“五独立”条件的改制学校,恢复公办性质,学校要保障原有改制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按原有体制继续加强管理,保证原有改制学校学生按计划正常毕业。
从明年起,具有贵阳市户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可享受“两免”。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从2008年起,对经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贴,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购置设备设施、提高教职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