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6日电(记者张翼)国家发改委今天公布方便面涨价调查结果,认定方便面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以及国家发改委《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的规定,已经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发改委责令方便面中国分会立即改正错误;公开向社会作出正面说明,消除不良影响;宣布撤销三次会议
7月下旬以来,方便面涨价的消息,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家发改委不断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和律师来函,反映“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又称方便面中国分会)及相关企业涉嫌串通上调方便面价格。国家发改委随即立案调查,并约见有关人员核实了解情况。现初步查明,去年底至今年7月初,方便面中国分会先后三次召集有关企业参加会议,协商方便面涨价事宜。有关企业按照以上会议协调安排,从今年6月起,相继调高了方便面价格。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有关负责同志指出,方便面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企业有权自主决定。今年上半年,由于进口棕榈油、小麦粉(方便面面饼用料)价格大幅上涨,推动方便面生产成本上升。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适当提高方便面价格是可以理解的。但企业调整价格的行为必须符合《价格法》规定,严禁由行业组织牵头实施价格联盟,严禁企业之间采取相互串通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国家发改委提醒,所有行业协会和经营者要引以为戒,正在酝酿串通涨价的要立即停止;已经有串通涨价苗头和行动的要主动纠正,立即停止执行。
国家发改委欢迎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价格监督,发现、提供价格违法线索,随时向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发改委希望通过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坚决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