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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组建节能监察总队

2007-08-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赵秋丽 特约记者 李志臣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8月18日电山东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消耗大省,工业结构偏重,节能减排任务相当艰巨。为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的执法力度,近日,山东省节能监察总队正式宣告成立。

山东省节能监察总队是在原山东省能源利用监测中心的基础上成立的,为山东省经贸委所属行政支持类处级事业单位,现已核定

了事业编制33名,配备了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2名。其主要职责是受山东省经贸委委托,负责对全省用能单位执行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全省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发现被监察单位有违法行为或者有违反节能规定行为的,节能监察总队可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下达节能监察意见书或节能监察建议书。

据了解,山东省节能监察总队今年将在全省开展3次节能专项监察,分别针对中小企业燃煤工业锅炉和中小型配电变压器情况,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和政府机关建筑设施依法用能、节约用电情况,以及千户重点用能企业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节能标准规范和新上大型耗能设备能效情况。有关人士表示,山东省节能监察总队的成立,将进一步完善节能监察的执法体系,显示了山东省节能专项工作职能的转变,宣告山东省节能专项监察工作由单一的技术服务正式跨越到了专项监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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