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军在《中小学生择校问题与我国基础教育改革》(《中州学刊》2007年3月)一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中小学生择校问题日渐突出,追根溯源,在于目前我们普遍推行的“重点学校”制度。为此,政府责任应该合理定位,转变职能方向和力度。政府可根据不同的教育领域,选取不同的作为方式。一是“主动作为”,重点在于
全力支付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弱势群体基本学习和发展的权力,以教育公平体现社会公平;二是“有所作为”,选择边远艰苦农村贫困地区发展基础教育,予以稳定的、有效的扶持。三是“委托作为”,选择政府该作为但力不从心的教育领域,或为了提高效益,明确委托授权给第三部门或民营机构来做。四是“有所不为”,只需引入社会参与和必要竞争机制,政府仅制定规则和进行监督即可,不必直接插手教育过程。但政府促进教育公平,必须包括制度规则和监管公平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