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4日电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今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建议依据立法法的规定,在有关征收法律出台前,通过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授权国务院就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与拆迁补偿先制定行政法规。
受国务院委托,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就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
目前,对于城镇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房屋的征收与拆迁的权限和程序适用的是国务院2001年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今年l0月1日物权法施行后,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将停止执行,从而可能导致城市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工作无法可依。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规范征收与拆迁补偿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建设部拟订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