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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完善“保障住房”供应结构

2007-08-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凌翔 我有话说

本报讯7月11日,随着一项2745套租赁房工程的开工,青岛市面向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着力构建“保障住房”供应结构的努力又跃上一个新台阶:目前,该市已率先在全国建起一个从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到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多层次“解困住房”供应体系。普通商品住房是解决城市中等收入以

下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青岛市在2005年完成供应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1000亩的基础上,2006年又挂牌出让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8宗,土地面积达到1063亩,规划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仅今年上半年就集中供应了十余宗共522亩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这些普通商品房全部建成后,将为城市中等收入以下家庭提供二三百万平方米的新住房。与此同时,该市对普通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严格控制,有关部门将普通商品房销售价格相比周边商品房销售均价下浮的比例提高了1个百分点。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定向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该市自1998年以来已累计竣工经济适用住房近千万平方米,为10万多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按照计划,“十一五”期间,该市将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约42850套。其中,2007年计划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4个,建筑面积83.3万平方米,约9500套,这将使更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改善成为可能。

租赁住房面向那些不符合廉租房政策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是该市今年推出的一种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崭新住房保障方式。自2007年起,青岛市政府每年将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筹集资金,建设租赁住房,专项用于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年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2.77万户、不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且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该市财政已安排5亿元资金,用于建设租赁住房。

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青岛市住房供应结构的一个主要层次。该市自2002年以来,通过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方式,共投入保障资金2000多万元,实施廉租房保障3700多户,基本解决了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的住房问题。“十一五”期间,按照“建筹并举”的原则,该市还将落实投资3.66亿元(其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76亿元,投资1.9亿元建筹廉租住房1000套),保障户数将由目前的3000余户增加至1.4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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