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社会
就业是民生之本。一个岗位不仅意味着一份收入,更意味着生活的改善、家庭的希望。党和政府千方百计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再就业,城镇就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03年到2006年,年平均新增城镇就业人员近1000万人。到今年底,全国80%以上零就业困难家庭就业问题将得到解决,城镇新增就业人口有望突破1200万人。
教育是民生之基。为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全国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国家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普遍减轻。完善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助学方式。
医疗是民生之需。党和政府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目标,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到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试点,将用3年时间在全国城镇全面推开。这项制度将使城镇非就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得到改善,惠及两亿多城镇居民。
加强安全生产,保持社会稳定。近年来党和政府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下大力气狠抓煤矿、交通、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安全整治和管理,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多发领域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加强减灾防灾救灾能力建设。积极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民生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要求的提高,利益群体诉求多元,民生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都决定了解决民生问题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决定了我们依然要用更多精力和更大努力关注和改善民生。民生所指,民心所向,国运所系。我们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实现群众现实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有机统一,让亿万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