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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将“减排”纳入综合考核体系

2007-08-3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马跃华)厦门市将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并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出现了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完成过半的好势头。今年上半年,厦门已实施SO2(二氧化硫)重点工程减排项目11个

,完成SO2削减量11747吨。实施COD(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项目10个,完成COD削减量4367吨。据测算,分别占本年度计划削减量的44.6%和73%。

  削减COD和SO2是国家“十一五”规划中被确定为约束性的规划指标,为实现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根据福建省政府与厦门市政府签订的《厦门市“十一五”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厦门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厦门市成立了以市长刘赐贵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厦门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总量削减任务负总责。通过对全市污染源进行筛选,厦门市确定40家企业为重点污水污染源、7家企业为重点废气污染源。各行政区环保分局与重点污染企业签订主要污染物削减责任书,将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下达给企业,要求按时间完成削减任务。

将“减排”纳入综合考核体系,有效地激发了厦门市各级各部门调整产业结构,推行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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