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8月初,一封题为《“三十而立”立什么》的读者来信引起了我们的注意。这的确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三十而立”这句话为什么能够一直伴随中国人走过上千年的漫漫路程?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深而思之。不仅如此,我们还应该进一步追问:在中华文明走向全面复兴的今天
,我们应该怎样赋予其新的内涵?本期我们请到了资深学者陈卫平先生,从文本比较的角度对这句话进行分析,以期引起讨论,欢迎广大读者将您的真知灼见赐予我们。
编辑同志:
三十而立,恐怕是《论语》中最令人耳熟能详的句子。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虽然许多人对此都能脱口而出,但如果问一声:孔子15岁有志于学学什么?30岁而立立什么?恐怕还是会难住不少人。余生也晚,对于如今首先拿《论语》来启蒙的“国学热”只是略有关注。所以,对于“三十而立”立什么?不免有点疑惑。 按照一般的理解,15岁有志于学问,30岁就能在社会上立足。对于这统而笼之的学问,不同的时代,又曾经流行过不同的主流阐述和权威解释。流行一时的莫过于如下两个版本。 一个是:孔子15岁立志于学习周礼,30岁能按周礼办事,40岁能不受违反周礼言行的迷惑,50岁懂得了天命,60岁能顺从天命,70岁心里怎样想就怎样做,都不会越出周礼的规范。(见1974年中华书局内部发行之《〈论语〉批注》) 另一个则引用黑格尔之“正、反、和”的概念,认为“十有五”之前,看待一切事物都是光明的;“十有五”之后至二十岁左右,进入所谓“愤青”阶段,再看事物就觉得一切都很惨淡;而到了三十岁的时候,则是人生“和”的阶段,所谓立,特指到了在自己的心灵建立起自信的年纪。 批注也罢,心得也罢,本来能从字面上粗解的句子,看了他们的阐释真的让我好比进入了迷魂阵。比如,我不明白,志于学何以就单指“周礼”,就算是专心致志于“周礼”,孔夫子明明说是志于学而来,何以最后成了天命观?再比如,孔夫子明明说通过学习才能找到立的方法,进而进入随心所欲的境界,恕笔者愚昧,好像也看不出来关黑格尔“正、反、和”的什么事。 “三十而立”立什么?笔者才疏学浅,各种说法不说我还明白,一说我倒不明白了。 读者:严辉文 |
严辉文先生:
《论语》中孔子那段“三十而立”的名言是大家很熟悉的,但要给出确定的解释并不容易。古往今来,注释《论语》的著作可谓汗牛充栋,对于这段话的释义不尽相同,除了您在信中所举出的《〈论语〉批注》和当下流行的《于丹〈论语〉心得》之外,很多著名学者也是各有己见。这里列出几位当代名家的注解以见一斑:
杨伯峻“对《论语》的每一字、每一词做过研究”,“尽可能地弄清《论语》本文每字每词的涵义”,在此基础上著有《〈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第2版)。其译文是:孔子说:“我十五岁,有志于学问;三十岁,懂礼仪,说话做事都有把握;四十岁,掌握了各种知识,不致迷惑;五十岁,得知天命;六十岁,一听别人言语,便可以分别真假,判明是非;到了七十岁,便随心所欲,任何念头不越出规矩”。对此译文他有些说明:关于“而立”,《泰伯篇》说:“立于礼。”《季氏篇》又说:“不学礼,无以立。”因之译文添了“懂得礼仪”几个字。“立”是站立的意思,这里是“站得住”的意思,为求上下文的流畅,意译为“遇事有把握”。
冯友兰著有三部中国哲学史,最后一部《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是其晚年呕心沥血11年之作。该书认为这段话是孔子对自己一生精神生活的几个主要阶段的概括,“但是文字很简略,意思也很隐蔽,需要先加注释”。其注释的大意是:15岁志于学就是“‘志于道’以求得到他所理想的道德品质,‘仁’”;“而立”的“所谓立就是学礼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即“视、听、言、动,都可以循规蹈矩,不至于违反周礼,可以站得住,这就是‘立’”;40岁之所以不迷惑,在于“知人”即“对于人之所以为人有所理解,有所体会。这就是人对于自己的自觉。有了这种自觉,就可以‘不惑’”;50岁知道“天命”,而“‘天命’是上帝的命令”,所谓“知天命”,就是懂得一方面天命决定自然界的变化,也决定人的生死、贫富、成败;但天本身则无言,所以必人力尽后,方知命为如何,另一方面,人的道德品质“是人的自己努力所决定的,与天命完全无关”;关于“耳顺”,据近人研究,“耳”字就是“而已”,所以“六十而耳顺”就是六十而已顺,“联系上文,就是顺天命”;70岁的时候,“能随心所欲而自然不超过规矩”,这个规矩“就是礼的矩,就是‘天命’的矩”;这似乎还是30岁时的样子,其实不然,“因为经过了不惑、知天命、顺天命三个阶段,他的循规蹈矩完全是出于自然,没有一点勉强造作”,“这就是他的精神完全达到自觉的程度”。
劳思光的《新编中国哲学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是20多年来港台地区中国哲学通史的经典著作。该书对这段话的释义以“知天命”为分界,以为“‘知天命’者,即知客观限制之领域是也。‘不惑’以前之工夫,皆用在自觉意志之培养上,‘知天命’则转往客体性一面。‘不惑’时已‘知义’,再能‘知命’,于是人所能主宰之领域与不能主宰之领域,同时朗现。由是主客之分际皆定,故由耳顺而进入从心所欲之境界”。
显然,上述三位的解释有同亦有异,而且各自对于自己之所以如此解释都有相当的依据(对此可详见他们著作中的论证)。众所周知,《论语》是语录组成的,若要确证每段语录的本义,必须还原其具体的语境,因为同样的话在不同的语境中含义是不同的。而要还原语录的具体语境,必要条件之一,是对对话双方的经历、关系、对话的主题和背景有确切的把握。由于无法完全还原具体语境,因而对同一段的不同释义在所难免。
就以“三十而立”这段话来说吧,只有“子曰”而没有对话者、对话的主题、对话的时间和地点,因此我们虽然可以知道这段话的总体意思是表达了孔子对人生如何实现自由境界的观点,但是如果对话是在不同的对话者、对话的主题、对话的时间和地点展开的,其本义就会有相当大的差别。比如,这段话是孔子在70岁以前和弟子讲的,对话的主题是何为人生正确之路,那么其涵义无疑是指向“应然”即应当怎么样的;如果是在70岁以后讲的,对话者和对话主题没有变,那么其涵义就可能是既有“应然”又有“实然”,即不仅是对自己实际走过的人生道路的总结,也是从普遍的意义上向人们指出应该如何规划人生。仅仅时间的不同,就可以使得其涵义有这样的差别。假如对话者和对话主题不同,显然这段话的本义也是会有所不同的。
正因为这样,所以很难确证哪一种解释最为确切。以上述三位名家的解释为例,如果对话者是孔子的学生,并像孔子那样“好礼”和主张“复礼”,讨论的问题是礼与人生的关系,那么杨伯峻的释义就更为贴切,因为它把“懂礼仪”与其此前的阶段与此后的几个阶段贯穿起来,说明这是走向理想人生的关键;如果对话者是有类似老子绝弃仁义思想的人,对话的主题是争辩仁义与人生的关系,那么冯友兰的释义也许更为吻合,因为它突出了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对仁义的自觉,因而人生最高的境界就是这样的自觉达到了完全的程度;如果说对话者是和墨子的赞同者,既讲“非命”又讲“天志”,而对话的主题是天命与人生的关系,那么劳思光的释义可能更有针对性,因为它强调知天命就是在明白了人能主宰的领域之后,还需明白人不能主宰的领域,由此方能进入人生自由之境。
不过,确证《论语》语录之本义的困难,并不意味着对其可以作任意的解释。因为每字、每词是有确切涵义的,每段语录的基本精神根据孔子的总体思想也是可以有一定共识的。如果释义明显曲解了字、词的涵义或背离了孔子的总体思想,那么我们还是可以断定其错误的。还是以“三十而立”为例,唐代高择的《群居解颐》和五代孙光宪的《北蒙琐言》都记载了唐代节度使韩简读《论语》的故事:“节度使韩简,性粗质。每对文士,不晓其说,心常耻之。乃召一孝廉。令讲《论语》。及讲至为政篇,明日谓诸从事曰:仆近知古人淳朴,年至三十方能行立。外有闻者,无不绝倒”。把“三十而立”理解为“年至三十方能行立”无疑是很荒唐的,因而成为流传千古的笑话。
然而,从这笑话中我们可以领悟到阅读古人典籍的正确方法,这就是不能滞泥于文义,而要把握其大略。掌握这样的读书方法,大概也应该是“三十而立”所要“立”的吧。陈卫平(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暨哲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