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国家预防腐败局有三项主要职责

2007-09-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3日电(记者倪迅)今天在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的新闻发布会上,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介绍了国家预防腐败局从酝酿到设立的简要过程、职责和组织机构等情况。

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从动议到今年5月31日正式批准设立,历时4年多,经过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有3项

:一是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二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三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按照“三定”方案,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家预防腐败局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局长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