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5日电出席14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十周年座谈会的各方面代表在发言中一致认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0年前,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赋予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在发言中介绍说,10年来,全国人大共制定了188件法律,通过了82件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探索出了一条立法工作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法为民的新途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指出,10年来,政府依法行政得到全面推进。从1999年行政复议法实施至今,全国平均每年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8万多起,80%做到“案结事了”,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介绍说,10年来,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4865万件,执结各类案件2166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院长张耕指出,10年来,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说,10年来,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普法工作,全民普法不断深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家福认为,依法治国把社会主义与民主法治结合起来,是前无古人的创举。在总结经验的时候,还应该探索今后如何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稳妥做好落实方略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