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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们轻松读书

2007-09-1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编者按:如何让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们轻松起来,在快快乐乐中天天向上?这是教育界和所有家长们共同关心的大问题。能否把孩子们从重点校、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以及种种正常教学考试之外的考试和面试的重负中解脱出来,关系到素质教育的提高,关系到孩子们才能的培

养,关系到我们事业的未来。北京的做法值得借鉴。

本报北京9月18日电(记者杜弋鹏)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逐步施行免费提供;不得举办重点校,公办校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学校招生不得考试或变相测试、面试选拔学生;不得开除学生……可以让孩子们实实在在轻松起来的许多新内容出现在昨天公开了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草案》上:

公办学校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不收学费、杂费,逐步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和管理办法,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应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不得利用财政性教育经费重点建设“超标”学校。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不能办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班。

学校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即使是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也应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责令学生转学、退学或者开除学生。

外地来京务工农民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公办校、依法建立的专门接受学校、或与区县签订接受此类儿童委托协议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受委托的民办学校不得向协议就读的学生收取学费、杂费。

严格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保证小学生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1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给学生强制补课。校方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公办校也不得将校舍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

满意吗?有意见吗?北京市从9月17日至10月8日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可以通过网络、热线电话、信件等多种方式,对这个“办法草案”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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