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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扩大对酒后驾车的处罚范围

2007-09-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东京9月19日电(记者严圣禾)以严惩酒后驾车为主要内容的日本新道路交通法19日开始生效。今后,凡是向酒后驾车的司机提供车辆、酒水的人以及车上的乘客都将受到严厉处罚。

酒后驾车一直是引发日本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彻底杜绝酒后驾车,日本政府对道路交通法进行了修改,不仅大大加重了对酒后驾车司机

本人的处罚,还新设了“车辆提供罪”、“酒水提供罪”以及“同乘罪”等新的罪种。“车辆提供罪”规定,明知对方饮过酒仍将车借出的,与酒后驾车者同罪。“酒水提供罪”适用于明知客人驾车但仍提供酒水的餐饮业者,而如果明知对方饮过酒但仍然要求对方开车送自己的乘客则将被判处“同乘罪”。以往这些行为在日本刑法中只被视作辅助罪,但新交通法认为对这些“助长和容忍”酒后驾车的行为必须明确责任、处以重罚。

新交通法实施后,日本警方开始在全国加大对酒后驾车的检查力度。日本社会则兴起一股声势浩大的拒绝酒后驾车的民间运动,日本造酒协会在报纸上刊登了禁止酒后驾车的广告,酒店协会则在会员酒店中广泛散发拒绝酒后驾车的提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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