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3日电(记者冯永锋)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日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河南省周口市、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襄汾县和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5个“流域限批”地区经过认真整改,基本达到有关环保要求,环保总局决定从即日起对其解除限批。
蚌埠市、巢湖市、白银市、河津市(县级)以及
2007年7月初,环保总局对黄河、淮河、海河流域及长江安徽段水环境污染严重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施“流域限批”,暂停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以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同时对38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两个多月内,各地共清理1162个违法企业和项目。其中已关停400个,停产整顿249个,限期治理102个,追缴排污费7.25亿元,增设了19个环境执法督察机构。
潘岳介绍,上述解限地区在整改工作中,结合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当地环保工作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上述解限地区目前都已按照环保总局要求,结合流域环境承载力,启动了城市发展和流域开发的规划环评。
潘岳最后说,限批毕竟是一种特殊行政手段,限批地区也只是全部地市中的一小部分。要从全局上解决问题,还需要依赖如规划环评、环境经济政策等常规化、系统化的制度。环保总局将在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不懈的探索,为建立一套完整的环境友好型社会制度体系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