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看,当前法官、检察官违法违纪人数呈下降趋势,但人民群众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问题反映还是很强烈,人民来信来访中要求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比例仍然很高。”
在8月下旬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期间,出席和列席的人员建议“两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各项监督制约规章制度的
8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顾秀莲副委员长所作的关于跟踪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对跟踪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实施情况报告提出三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两院”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重视解决充实一线办案力量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完善监督机制。
如何进一步提高“两院”经费保障水平?审议中,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建议:一是真正落实收支脱钩、全额保障。他们指出,不少地方形式上是收支两条线,但实际上还是“收支挂钩”、“以收定支”,这是一系列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的深层次诱因。今年4月1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后,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增加而实际经费保障水平下降。建议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根据这些情况,尽快研究制订解决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两院”经费保障问题。二是进一步抓好基层法院、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工作。一些出席和列席人员提出,目前还有13个省(区、市)没有制定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建议没有制定出标准的要在年底前制定出来,已制定的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情况适时作出调整。地方各级政府要确保将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到实处,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基层“两院”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建设欠债,各级政府要主动支持解决;对违规违纪建设以及铺张浪费等情况,应坚决认真查处。
部分出席和列席人员要求进一步重视解决充实一线办案力量的问题。他们建议加强编制管理,完善队伍结构,统筹考虑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合理调整编制标准,合理确定编制内审判、检察人员与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加快推动分类定编、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改革;加大解决西部和边远贫困地区法官、检察官断档问题的工作力度,建议国务院和“两高”抓紧研究建立西部及贫困地区司法人员的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制度,建立解决基层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长效机制。
他们同时强调进一步落实完善监督机制。要求各级法院深入抓好审判公开制度、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抓好“三个分立”管理模式的推行。各级检察院要深入抓好检务公开制度、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务督察制度、巡视制度等的完善和落实。要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司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监督机制。(任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