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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把新时期信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007-09-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魏武 我有话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5号文件)下发后,各地各部门普遍把中央5号文件作为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摆上了贯彻落实的重要位置,迅速开展贯彻落实工作,紧密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

高度重视――各级党委

政府把贯彻落实《意见》摆在重要位置

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中央5号文件精神摆上重要位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北京、湖北、广东、广西、宁夏等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等23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或指示,对全面贯彻中央5号文件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

多数地方召开了高规格、高质量的信访工作会议,其中新疆、江苏、浙江、陕西、广东、福建等省、区、市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江西、河南、甘肃、内蒙古、海南、云南、西藏、青海等地和教育部、交通部、国家药监局、解放军总政治部等部门结合实际,出台了贯彻中央5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湖北、山东等地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上海浦东干部学院还邀请国家信访局局长王学军作学习中央5号文件和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辅导报告;中组部要求把中央5号文件作为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举办了组织系统信访工作研讨班进行专题学习;国家信访局开展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继续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主题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精神。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对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增强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对推动信访工作整体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突出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中央5号文件精神,认真分析新时期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入研究制约信访工作成效的问题,注重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努力用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一是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为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各地各部门按照5号文件的精神,不断完善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不断拓宽信访渠道,总结和推广了“信访代理”“网上信访”等许多创新的诉求表达方式;一些地方还探索建立广泛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制度。国家信访局加快了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步伐,全面部署了“网上信访”试点工作;农业部、广电总局等部门坚持每月一次的部(局)领导接待日制度,认真了解和处理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是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地各部门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排查深入,基本摸清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底数;整合力量,标本兼治,集中化解了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2.9万件,化解46.4万件,化解率73.7%。

三是着力破解信访难题。围绕破解重信重访、非正常上访等难题,山东、河南、山西、江苏等地积极推行信访听证制度,解决重信重访的问题;安徽、黑龙江、吉林等地开展了信访疑难复杂问题终结息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着力破解信访难题;浙江、重庆、辽宁、河北等地分别开展了各级领导干部“走进矛盾、促进和谐”“万名干部大下访”、领导干部与上访人结对子的“春风行动”和“化解疑难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专项活动,集中精力解决问题,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吉林、江苏、江西、广东等地设立了化解矛盾和信访救助专项资金,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实际生活困难。中纪委召开了部分省区市信访工作座谈会,深入研究处理集体访问题的对策,促进疑难信访问题的有效终结。

四是积极探索信访工作的新方法。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5号文件的要求,创新理念、创新方法,总结推广了一大批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需要的好经验、好做法。河南大力推广义马市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做法,在全省12个地市、125个县区市挂牌成立了党委群众工作部。除河南外,全国已有10个省份的18个地市、137个县(区、市)成立群众工作部。同时,浙江苍南的“五站式”服务化解基层矛盾、山东济南的律师参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广东实行的“双重责任制”、河南焦作的三级终结“三步走”、北京成立的非紧急救助中心等方法,都是新时期信访工作创新的成果。

完善机制――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

各地各部门坚持把建立健全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新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了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信访工作新格局的进一步形成。

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5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了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各级信访部门较好地发挥了“第二研究室”的作用,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及时、全面、准确的参考,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访督查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察工作格局。

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紧密结合实际,探索了许多发挥积极作用的信访工作新机制。比如,上海、山东等地进一步完善了非正常上访现场处置、劝返接回、地方处理“三线联动机制”;河南积极探索建立信访评估制度;吉林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解决信访问题的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

全国人大把处理群众来信工作纳入到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之中,进一步加大了处理力度。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不断完善城市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合理控制拆迁规模和进度,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大对信访工作指导和支持的力度,整合执政资源和社会管理资源,形成了做好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是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黑龙江、贵州、西安、济南等地建立了信访工作效能评估体系,将信访工作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把信访部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为增强各级干部的群众观念,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广东、河北、江苏等地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国资委等部门坚持把新提拔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派到信访部门锻炼,实现了挂职干部与信访干部“两促进、两提高”。

三是加强信访部门及干部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契机,注重信访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了内设机构、工作力量和业务经费。江西为省信访局增加了1名领导职数和4名非领导职数,增设了投诉受理处、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业务经费预算大幅提高,并在南昌市中心黄金地段建设人民来访接待场所;江苏省委决定设立信访督察专员、成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处,赋予信访部门协调、交办、督察督办权等;辽宁强化了信访部门监督职能,由纪委常委、监察厅(局)副职兼任各级信访部门副职。(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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