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25岁,武汉市新洲区人,于2006年10月开始制作计算机病毒“熊猫烧香”。由于“熊猫烧香”病毒的传播感染,影响了山西、河北、辽宁、广东、湖北、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众多单位和个人的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今年2月,李俊、王磊、张顺、雷磊被仙桃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李
“熊猫烧香”震惊网络
今年2月12日,湖北省公安厅宣布,湖北网监在浙江、山东、广西、天津、广东、四川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侦破了制作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案,抓获李俊等8名犯罪嫌疑人。
2006年底,我国互联网上大规模爆发“熊猫烧香”病毒及其变种,该病毒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传播,并将感染的所有程序文件改成熊猫举着三根香的模样,使受感染电脑出现蓝屏、频繁重启等状况。同时该病毒还具有盗取用户游戏账号、QQ账号等功能。去年11月至今年3月,通过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监测及反病毒应急小组成员上报,发现北京、上海、广东等多个省市的计算机用户遭受感染,数百万台电脑被病毒破坏。
该病毒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瑞星2006安全报告》将其列为十大病毒之首,在《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病毒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熊猫烧香”一举成为“毒王”。
求职未果步入歧途
25岁的李俊是中专文化程度。据其本人交代:他原在武汉某电脑城工作,喜欢电脑,曾多次向一些网络安全方面的机构和公司求职,但终因学历不佳未获录用。据其本人称,一方面是生存压力,一方面是虚荣心作怪,他开始慢慢在网上制造病毒。
2006年10月,李俊开始制作“熊猫烧香”,但其同伴雷磊认为,该病毒会修改被感染文件的图标,但没有隐藏病毒进程,容易被发现,建议李俊对病毒程序进行修改。李俊按照雷磊的建议“完善”了“熊猫烧香”的病毒程序。
2006年12月初,李俊在互联网上叫卖该病毒,他通过QQ与另一同伴王磊联系上,由王磊出资1600元,租用某公司的服务器,架设到李俊的网站上。这样,中了“熊猫烧香”病毒的计算机,可以自动访问李俊的网站。随着病毒的传播,该网站的流量会不断增长,王磊将所得收入由其和李俊平分。张顺购买李俊网站的流量后,先后将九个游戏木马挂在李俊的网站上,盗取自动链接李俊网站游戏玩家的“游戏信封”。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李俊共获利14.5万元,王磊共获利8万元,张顺共获利1.2万元。
重典警戒制毒者
9月24日上午8时30分许,法警将李俊等4人带进法庭。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三个半小时,4名被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中午12时许,庭审进入了最后阶段,主犯李俊首先作最后陈述。“制作‘熊猫烧香’病毒,完全是因为爱好,没有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给网络造成了这么大的危害。在这里,我向全国所有‘熊猫烧香’病毒受害者和网友道歉。”李俊说,他对自己过去所犯的错误很后悔,并请法庭给他一次机会重新做人,将来为社会多作贡献。
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争辩。李俊的辩护律师王万雄认为,当李俊被抓时,当即承认其制作病毒事实。案发前,李俊意识到病毒的危害性,关闭了服务器,编写了“熊猫烧香”专杀工具。而且归案后,还主动协助公安机关相继抓获雷磊和张顺,应该将李俊的行为视为自首情节,应予以从轻处罚。
而仙桃市检察院公诉人江浩认为,李俊协助警方抓获其他案犯,编写出“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有立功表现。但李俊作案后,是因公安机关已掌握了其行踪,将其抓获,依法不能视为自首情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俊、雷磊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了众多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负刑事责任。
金山毒霸反病毒工程师李铁军表示,病毒制作者低龄化的趋势让人担忧,出于利益或炫耀等目的,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正在加入到病毒制作的队伍中,给社会公众带来了威胁,给反病毒厂商带来更大的压力。
反病毒专家何公道认为,不少年轻人出于好奇,加上对病毒所能造成的危害估计不足,一个个新病毒便在他们手中诞生。
思远教育集团专家邹??认为,“熊猫烧香”一案的判决,可起到惩戒作用。目前病毒制作者出现年轻化趋势,此次判决可引起年轻人重视,避免一些青少年重蹈覆辙。再者,目前在计算机木马病毒使用上,商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病毒的产业链也已逐渐形成。此次判决,就目前国情来看,在信息安全保护上,可以称得上用了重典。
首先应面对服刑自新
9月24日下午2时许,亲属们齐聚门口,等候法院宣判时刻的到来。当审判长念完判决书后,李俊的母亲流泪了,李俊表姐搀着李俊母亲走出法庭。
张顺父亲张兆旺表示,他将于近日上诉到中院。据了解,王磊的家属也表示要上诉到中院。
在庭审宣判后,李俊的辩护律师王万雄称,整个判决结果基本上在他预料之中。
据了解,在庭审中,李俊的辩护律师王万雄曾出示一份杭州某网络公司发给李俊的邀请函。在邀请函中该公司称:“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特邀您担任我公司技术总监。若您有意,望结束后与我们联系,就详情进行商谈。”
该网络公司经理董某表示,想通过聘请李俊担任技术顾问,正确引导这个人才,给他创造良好的环境来充分发挥他的特长,让他将功补过。
董某还称,去年年底,他公司里的电脑也受到病毒攻击,造成了大量数据的丢失。他也非常痛恨李俊。不过,后来他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李俊并不坏,只是一时误入歧途。据了解,董某通过当地派出所,将其邀请函转交到了李俊弟弟李明手中,并和李俊家人取得了联系。
分析人士认为,李俊现在首先应依法服刑自新,现在谈受聘之类为时尚早。
9月24日,曾一度引起互联网恐慌的“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制造者及主要传播者李俊等4人,被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处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国内首例制作计算机病毒案件落下帷幕。归案后,李俊交出“熊猫烧香”病毒专杀工具。
李俊在看守所民警的监督下试验“熊猫烧香”病毒专杀程序。 照片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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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病毒是一个能在电脑操作系统上运行的蠕虫病毒,采用“熊猫烧香”头像作为图标。它的变种会感染EXE可执行文件,被病毒感染的文件图标均变为“熊猫烧香”。该病毒会在中毒电脑中所有的网页文件尾部添加病毒代码。反病毒工程师们将其命名为“尼姆亚”。
该病毒传播速度快,危害范围广。今年1月中旬,湖北省网监部门根据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的部署,对“熊猫烧香”病毒的制作者开展调查。经查,李俊于2006年10月16日编写了“熊猫烧香”病毒并在网上广泛传播,并且还以自己出售和由他人代卖的方式,在网络上将该病毒销售给120余人,非法获利10万余元。经病毒购买者进一步传播,导致该病毒的各种变种在网上大面积传播,对互联网用户计算机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有人估计,截至案发为止,已有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遭受感染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