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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文明信用农户带起农村诚信新风

2007-09-2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南昌9月27日电(记者胡晓军通讯员刘志宏)江西省永新县禾川镇芦塘村农民郭小东拿着该县文明办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颁发的“特等文明信用卡”,不到10分钟时间,就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贷到了5万元,而且县扶贫办为他贴息2500元。

近年来,江西省以道德公评公议为载体,以农村小额信贷为手段,以农户为基本单位,在全

省农村广泛开展创评“文明信用农户”活动,2000万农民参与到这一活动之中,开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双赢”的新局面。据统计,2006年底,该省共评选出“文明信用农户”40余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5%以上,累计发放“文明信用农户”贷款30余亿元。

在创评“文明信用农户”活动中,江西省文明委制定了《江西省农村道德建设评议标准(试行)》,共50条、100句,用农民群众熟悉的语言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体化,作为农民道德评议的标准。50条标准,每条2分,共100分。各地则以村为单位,通过村民自荐、村民代表举荐和村组织推荐,经村民小组“海选”产生评议员组成的公评公议会。公评公议会按照评议标准打分,按道德优秀家庭、道德良好家庭、道德合格家庭等等级进行家庭道德档次创评。获得“道德优秀”或“道德良好”道德档次的家庭;并且无信用社不良贷款余额的家庭,可评为“文明信用农户”。通过对家庭道德档次、信用等级评定和农户欠贷情况上墙公示,一些信用有缺失的农户看到了差距,深感“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主动归还债务或制订还款计划,使农民群众由“要我还贷”观念转变到“我要还贷”观念上来,在农村逐步兴起了文明诚信新风。贵溪市100余户农户主动清偿信用社贷款180余万元。都昌县大沙乡10多户农民主动要求归还以前的老欠和利息。农民信用观念进一步增强,农村信用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通过“文明信用农户”评选活动,江西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普遍得到提高,广大农民争当“文明信用农户”。赣州市农村通过开展创评活动,文明新风荡漾,呈现出了“五多五少”的局面,即:互帮互助的多了,讲闲话、闹矛盾的少了;讲文明科学的多了,封建迷信少了;孝敬老人的多了,关系不和的少了;和谐相处的多了,打架斗殴、偷窃的少了;勤劳致富、发展生产的多了,游手好闲、赌博的少了,有效地营造了安定祥和的农村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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