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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家公司债券获准发行

2007-10-1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通讯员严斐记者夏静)日前,我国的水电航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这表明我国企业债权融资市场化改革迈出了第一步。

此次长江电力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其发行议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本期拟发行人民币40亿元,剩余

40亿元将在获得证监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择机发行。本期债券存续期限为10年,债券票面利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方式决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公司债券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债券发行完毕后,长江电力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的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长江电力和华泰证券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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