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液化气要保证供应稳定价格

2007-10-2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张翼)国家发展改革委24日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保证市场供应的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督促所属液化气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增加供应。各级主管部门做好液化气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

《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要加强对

液化气生产、进口和调运的协调,及时处理生产、进口、运输和市场供应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液化气供应不脱销、不断档。《通知》强调,液化气生产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液化气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价格。《通知》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液化气销售价格管理,保持价格相对稳定;放开价格的地区,要制定液化气价格上涨应急预案,及时依法进行干预。要加强液化气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