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法院法官轮训统一考试日前在全国3100多个基层法院同时举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补考不合格的,要离岗培训;离岗培训后经考核仍不合格的,要通过法定程序调离审判业务岗位。
据悉,此次考试涉及全国各基层人民法院具有审判职称的全体法官,参考法官约有15万人,规模之大在全国法院系
此次考试是为了检验三年以来全国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轮训的成果而举行的。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用三年时间即2005年至2007年完成对全国广大基层法官进行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培训。根据要求,全国各地法院从2005年起普遍组织开展了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轮训工作。在轮训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06年和2007年先后两次组织了支援西部法院讲师团,深入西部14个省区基层人民法院开展了巡回授课活动,共培训了近70000名基层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目前,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轮训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