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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在南宁举行

2007-10-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南宁10月29日电(记者刘昆)由国家质检总局与东盟秘书处联合举办,为期2天的首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今天在广西南宁圆满结束。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东盟秘书处秘书长王景荣出席昨天的开幕式并致辞。会议今天讨论通过了《南宁联合声明》,并就在11月举行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正式签署中国与东盟《关于加强

卫生与植物卫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达成一致。

曾培炎在致辞中指出,第一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东盟质检部长级磋商合作机制正式启动,对于解决各国普遍关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防止动植物疫情跨境传播、深入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保障中国及东盟各国经济贸易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各国生物安全,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曾培炎强调,促进产品质量提高、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政府、企业的不懈追求,是全世界的共同责任。中国和东盟各国应当进一步加强质检领域的全面务实合作,完善对话与合作机制,积极推进法规、标准、信息及管理经验、先进技术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落实能力建设、人员培训等项目。我们主张,对国际贸易中出现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纠纷,应着眼于维护友好合作大局,本着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的态度,通过协商对话、沟通交流,分享管理经验,协调有关行动,妥善处理问题,共同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记者了解到,会议依据中方就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合作提出的八点建议形成了《南宁联合声明》,《声明》说,双方一致同意食品安全是大家的共同责任,各方应进一步加强相关的合作与交流。对此,双方将积极推进各国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信息方面的交流,增加法律法规、标准和信息方面的透明度,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增加食品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互访和交流,共同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水平。

联合声明还要求,各国将各自指定联络点,及时相互通报相关的食品安全信息。除非在紧急状态下,任何一方对其他各方的食品采取新的安全卫生措施前,都应通过联络点事先通报,通报的内容应包括拟采取措施的范围、形式、原因和期限。被通报方应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帮助通报方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根据联合声明,双方将担负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相互提供食品的安全,对在各自领土内出现有关其他各方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及时进行核实和澄清,避免对消费者的误导。各国还将加强合作,打击非法食品贸易,防范蓄意制造食品安全事件的行为。

联合声明还决定,为促进各方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将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由各方主管进出口食品安全事务的司局级官员参加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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