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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中国公民有望赴以旅游

2007-11-0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昆明11月2日电通讯员周皓、记者任维东今天从在这里举行的“发现以色列――你的下一个旅游目的地”研讨会上了解到,中以近日签订了旅游谅解备忘录后,将为更多的中国公民赴以色列旅游提供便利。

本次研讨会由以色列旅游部、以色列航空公司和以色列国际旅行社共同举办,相关负责人就中国

赴以旅游的线路、方式、经费等问题回答了参会人员的提问。据悉,随着以色列副总理兼外长利夫尼访华期间与中方签署《中国旅游团队赴以色列旅游实施方案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旅行社将可签订业务合作合同。

根据该备忘录,中国公民可自费团体赴以色列旅游,以色列享有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地国的地位。双方将向对方提供各自批准或推荐的旅行社,双方旅行社间可签订业务合作合同。

以色列旅游部相关负责人称,开展赴以旅游将使中国游客了解一个真实的以色列,并得到耳目一新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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