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4日电(记者李慧)日前,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公安部、交通部、中石化、中石油等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对全国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和各项服务工作。
为了贯彻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在重点农时季节组织开展跨区域的机耕、机播、机收
《意见》要求各部门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提高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强化作业市场的信息引导与宏观调控,推动机具合理有序流动;农机管理部门要继续开展手机短信息服务,免费为机手提供有关的天气、供求、价格、交通等信息;同时,有关部门要做好农机作业期间的成品油供应工作,石油、石化部门要增加重要农时季节和用油集中地区的资源投放,保证农忙季节农机用油;另外,《意见》还要求加强对农机跨区作业的安全生产督察,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好农机跨区作业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