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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议会通过核电站建设法案

2007-11-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玉东 我有话说

本报安卡拉11月10日电土耳其大国民议会日前通过了关于建设核电站的法案。

根据该法案,欲建设或经营核电站的公司,在进行招标前必须从能源市场监督委员会领取许可证。核电站生产的电能全部由土电力公司购买,从电站投入运营起,该公司将根据双边协议把生产的电能出售给拥有零售和批发许可证

的法人。土原子能委员会将在一个月内公布建设和经营核电站的公司应具备的标准。

土耳其到2020年每年需要增加540亿千瓦时电能,其中50亿千瓦时将通过核能发电来满足。土政府近年来就核电站建设计划与国内外许多公司进行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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