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11月12日电(记者魏运亨)穿着109号橘黄色监服的高扬,沮丧地呆在辽宁省营口市看守所内。这个自封为所谓的香港“社会新闻报”社社长兼“首席记者”的40岁男子,完全没了几个月前的嚣张,只能低头认罪。11月6日,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批准对其逮捕。记者从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滨城来了“大记者”
今年夏天,平静和谐的港口城市营口,突然被一份来路不明的“社会新闻报”搅起股股阴风:5月份以来,几个“记者”数次从北京赶到营口,领头的就是高扬,同来的还有自称是某电视台、某报的几人。这些人住在高档酒店内,频繁与那些对法院判决有意见的群众串联见面,又是“采访”,又是摄像,声称要对所谓“冤假错案”跟踪报道,要为群众“讨回公道”。有些群众信以为真,纷纷把自己的材料交给这几个自称“手眼通天”的“记者”,同时也按照高扬委托代理人的要求,每人交了300元的“见报费”。
6月16日、7月16日、8月16日、9月1日和9月16日,这张“社会新闻报”连续刊登高扬等人采写的“长篇调查”,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几起审结案件提出“质疑”,大加指责,作蛊惑人心的宣传。这份所谓的报纸还采取专递或散发的形式,利用周六、周日偷偷塞进党政领导机关和辽宁省各级法院,诋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沽名钓誉、判决不公、执行不力”。
更恶劣的是,在高扬等人的蛊惑下,9月份营口市聚众闹事的人数激增。个别人听从号令让躲在轿车内的“社会新闻报”“记者”和扛着贴有某电视台标志摄像机的人拍照、录像,向政府施加压力。
抽丝剥茧原形毕露
“社会新闻报”和高扬等人的所作所为让人疑窦丛生。最先警觉的是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杜林奎。“我们历来欢迎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提出的批评相当重视。”杜林奎告诉新华社记者,“但高扬等人并没有采访我们,就偏听偏信,发表混淆是非的稿件,这让我们十分吃惊。”
认真看了这几期“社会新闻报”之后,杜林奎嗅出了不正常味道:这份自诩为“香港特区政府刊登法律广告有效之报刊”,虽然也刊登了一些国内外新闻及图片,还用繁体字彩色印刷,但编排粗糙,质量低劣,错别字和语句毛病比比皆是。
拉大旗作虎皮,包着自己去吓唬别人,这是骗子的一贯伎俩。而身正不怕影子斜,有正义敢担当,则是无私无畏者的必然抉择。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辽宁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社会新闻报”为什么要疯狂诋毁这样的先进典型?为什么要煽动群众的不满情绪?这到底是一张什么样的报纸?高扬等人到底是什么货色?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令人瞠目结舌:“社会新闻报”在报头处注明是“获中国政府特许在内地发行之报刊”,声称报纸由“中国图书进出口深圳公司代理进口”。但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8月11日复函证明:“社会新闻报”“没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该样本未经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口,不允许在境内发行”。中国图书进出口深圳公司也严正声明:“我公司从未允许任何单位以‘中国图书进出口深圳公司’名义向社会征订过《社会新闻报》,一切有关征订材料均属伪造。我公司也从未进口过《社会新闻报》。”有关人员从香港了解到的情况也让人困惑不解:这张打着香港招牌的报纸,却在香港有关职能部门查不到注册,没有税务记录。
营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孙辉告诉记者,警方是以高扬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的,经侦查获取了其犯罪证据,于10月5日对高扬刑事拘留。高扬落网后交代:他是四川省达县人,租住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处出租民房,曾在多家报刊社实习工作,2005年办了“社会新闻报”。警方查实:“社会新闻报”社的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高扬的租住地,报社日常除了高扬之外,就是挂着报社“编委”兼“办公室主任”头衔的何桂英(四川人,也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外还聘用一名青年负责该报纸的电脑排版。报纸是高扬联系河北等地印刷厂印刷的,涉及营口市内容的报纸每期印刷了三四千份,以托运形式发给被采访对象和邮寄到有关部门。据河北省一位承揽印刷业务的人士向警方交代,前年和今年,高扬曾两次与他联系共印制了近400个“社会新闻报”的工作证、记者证,价格是每个7元。负责电脑排版的青年告诉警方,稿子、图片大部分是从网上下载的,另一些稿件则由高扬执笔。
确凿事实证明:“社会新闻报”非法在内地印刷发行,高扬等人向采访对象收取费用,已经构成严重违法违规。
坚决铲除假记者的生存土壤
高扬承认,跟他一起“采访”的人“都没有记者证”。“我利用非法的报纸和虚假的身份骗取大家的信任,同时也骗了大家的钱。”高扬在接受讯问时说,“我让采访对象给路费、见报费,还高价卖给他们报纸。”据高扬交代,几次来营口,他们先后收了采访对象数万元钱物。但一些当事人表示,这些人敛取的钱财远不止这个数目。有当事人揭露,高扬为了诈骗敛财,还在营口市委托了一个“代理人”。一个叫夏青的男子告诉记者,他花了几百元钱复印相关材料,还交了300元的“见报费”,结果“社会新闻报”只给他刊登了100多字的“小档案”,其中还把“西市区”误写为“西平区”。另一个叫桑晓光的当事人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交了“见报费”后,高扬的“代理人”却跑得不见踪影。
让人深思的是,高扬创办的报纸漏洞百出,伎俩并不高明,却能长期混迹社会大行其道。营口市宣传、政法战线多位同志剖析说,内中原因主要有:一是有的部门单位,一听说是记者、特别是境外记者,不核实清楚身份先热情款待。听说是来搞形象报道的就眉飞色舞,听说是来批评监督的则安抚“灭火”。这无形之中给假记者提供了活动空间。二是一些印刷厂家、不法业主只要给钱,什么报纸、期刊,什么记者证、经营执照都敢印。这也为黑报纸滋生提供了土壤。三是基层单位核实国内记者身份相对容易,而核实境外媒体记者的真实情况则有一定难度,打击非法出版物和打击假记者还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