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所倡导的发展,之所以是科学的,就在于它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即又好又快的发展,而不是片面的发展、不计代价的发展、竭泽而渔式的发展。
第一,科学发展观是全面的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全面发展的事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在实现
第二,科学发展观是协调的发展观。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任何事物的发展必然与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只有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才能实现健康发展;否则,只能是畸形的发展。要实现全面发展,就必须立足新的历史起点,处理好由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所伴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因此,协调发展是实现全面发展的正确道路和政策途径。协调发展,是指各个方面的发展要相互适应,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
第三,科学发展观是可持续的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是指发展进程要有持久性、连续性。人类的延续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基本要求,每一代人的发展都应该为下一代人的更好生存和发展留下空间和条件。因此,我们推进发展,必须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既重视经济增长指标,又重视环境资源指标;必须统筹考虑当前发展和未来发展,既积极满足人民群众现实的物质文化需要,又为子孙后代留下充足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空间。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总之,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一个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抓住了发展的内在规律,体现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的统一,体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体现了过去发展、现在发展和未来发展的统一,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只有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保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