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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视高校收费中的“经济人”现象

2007-11-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宫敬才 我有话说

近读杨会良教授的《当代中国教育财政发展史论纲》一书,既受益良多,又感慨不少。受益者为该书对当代中国教育财政史脉络的精梳细爬和评论的允当有益;感慨者则是其中一串串的统计数字。它告诉我们,新中国教育发展历程中的成就、曲折和缺陷到底何谓。成就无疑是巨大的,说到缺陷,其原因有多种,这里我们所关注的是

某些观念作怪导致的缺陷。例如,“1998年本科生学费约2000元左右,1999年上涨至3000元左右,2000年涨到4500元的水平,年涨幅在20%-30%之间……以2000年学费的最低标准4200元计,按照1999年我国人均收入统计数据,它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5854元)的72%,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210元)的190%。”

高校收费中的缺陷如此明显,背后的原因何在?根本的原因是由于错误的观念,这就是利用高等教育产品卖方市场的强势地位,抓住高等教育资源稀缺和消费者需求旺盛的现实,把信息、行政、传统和社会等资源不对称中对自己有利的因素利益最大化,表现出来的便是其他因素在所不计,能收多少就收多少的货币数额最大化。这种观念是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灵魂――“经济人”的典型。问题是这一观念并非在所有社会生活领域中都应被优先考虑。

高校对学生的收费是教育经费中的基本构成部分,此外还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学校创收、社会捐赠、企业赞助和贷款。在这些构成部分中,收取学生费用的使用过程中,“经济人”观念同样发挥不小的作用。在这里,如何使用这部分款项视使用者的考虑而定,但不管怎样使用,其使用者的风险与企业家或其他个人使用钱财时的风险无法相比,甚至使用者根本就不用承担风险,因为在有的高校,相应的规定、检查和监督环节形同虚设。如果说收费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经济人”观念是不收白不收,那么,这里“经济人”观念的表现则是不花白不花。君不见,高校修建校门便花掉上千万甚至几千万,而高校内的分配则自定标准,某大学的红头文件规定,行政人员的岗位津贴多者可达几万元,而教师无岗位津贴,他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是课时费。一位教授,不管水平多高、资历多深,要在基本工资之外的收入上与相同级别的行政人员持平,就意味着全学年中总要不断地讲课。这里的问题是,除上课外,他还有什么时间和精力进行备课、科研、课下辅导学生和对外学术交流?

高校学生收费及其使用过程中的“经济人”现象客观存在。但存在未必合理,事实告诉我们,高校学生收费及其使用领域中“经济人”观念的发挥作用,导致了诸多缺陷甚至弊端。为了矫正这一不合理现象,有关部门应该有组织地、系统地展开调查研究,在这一基础上出台相应的规定或法规,配套相应的检查和监督措施,使高校学生收费及其使用被控制在基本合理的范围之内,使“经济人”观念的作用被约束在不发挥有害影响的程度。

《当代中国教育财政发展史论纲》杨会良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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