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通知》共分三个部分,分别是:充分认识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的工作合力。
《通知》指出,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并将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是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
《通知》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节能减排统计制度,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巡查,严肃查处节能减排考核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节能减排考核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问责制,切实做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的工作合力。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监督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