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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显以人为本理念

2007-11-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李荣国 我有话说

近日,南京财经大学在全校上下反复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对原来的《学生手册》进行了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学生手册》充满了人情味。该校校长徐从才告诉记者:“目前,大学生多是‘80后’甚至‘90后’,这些学生视野开阔,信息灵通,自我意识强,如果还用旧的管理方法,那就是旧瓶装新酒,管理肯定落后。于是我们在六个方面实行

了创新,目的就在于为学生着想,凸显以人为本、制度创新的理念。”

退学学生可以“试读”

在不少高校,几乎每年都会有少数学生因为“大红灯笼高高挂”而退学,学校的处理决定往往都是“斩立决”,没有任何回旋余地。而南京财经大学修订后的《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却为此类同学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试读。按照新的《条例》规定,“学生因学习成绩原因而退学的,可以申请试读”,“学生经试读,课程全部及格,在试读期间表现良好,可恢复其学籍”。

同时,按照新的《学生手册》规定,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不再需要参加补考,他们可以根据卷面得分的高低选择自学重修或跟班重修方式重修,重修次数不限;因课程成绩不合格未能毕业的学生,可在2个学年内申请重修考核,考核合格可换发毕业证书……灵活而又不失严肃、富有人情味的制度安排让学生可以通过多个渠道“重新来过”。

犯错学生能够“消过”

在许多人的印象里,纪律处分是一件让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情,因为处分决定将进入个人档案,如影随形,伴随人的一生。

南京财经大学新修订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在这个问题上有了突破性的规定――消过,即违纪学生在初次受到处分后确有悔改的,经所在院系会同有关部门评议后,其原受处分可以取消或减轻。处分被取消的,处分决定将从学生档案中抽出,改由学校档案室保存;减轻处分的,减轻处分决定文书存入学生档案。这一规定强化了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有助于受处分学生放下包袱、改正错误,体现了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人性化原则。

当然,消过并非没有条件,首先,消过只是针对特定行为如一时冲动而犯错,对于故意、恶意犯错者并不适用,其次,符合相关条件才能消过如确有悔改表现、学习成绩优良,第三,消过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和规定程序。

“偏才”学生也能得奖

一般而言,在高校的综合性测评条件下,只有诸方面都比较优秀的“全才”才会在测评中脱颖而出,而那些虽然某些方面表现突出却在另一些方面存在“短腿”的“偏才”就难免会感到失落与茫然。

南京财经大学推出的变综合测评为单项测评的新举措,让“偏才”学生看到了光明和希望。修订后的《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中设立的学习优秀奖学金、素质拓展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管理条例》中设立的十余项专项奖(助)学金,《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中设立的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比项目,让不同学生都能够“扬长避短、各得其所”。

处分学生“程序公正”

南京财经大学新修订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受处分学生有申诉权”。根据该《条例》,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须告知学生处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充分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按照规定,学生如果对学校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学校成立由学校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复审委员会”受理学生的申诉。“学生申诉复审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需要提请学校有关部门或校长办公会重新研究处理(处分)决定。原处分决定确有不适之处或错误、对被处分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的,应给予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合理的程序设计,让受处分学生也能够感受到“公平公正”从而对处理结果心悦诚服。

“学分绩点”客观评价

传统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价方法是百分制或等级制(等级制在统计时常常还是还原成百分制),由于不同课程的重要程度、难易程度以及学时均不相同,简单的代数和或算术平均分并不能准确反映不同学生的学习差别。

为逐步推行完全学分制,南京财经大学在修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时,在百分制或五级制的基础上,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平均学分绩点制(GPA)”评定学生的考核成绩,这就使得在重要课程上取得较好成绩的同学能够在与其他同学的横向比较中“相对更加优秀”,可以更加全面准确反映学生学习的质和量。

专业选择“从头再来”

很多考生可能都有这样的体会,高考一旦被某一专业录取,基本上就不可改变了。南京财经大学推出的新举措让专业选择不再“一定终身”。

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增强学生的选择性,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在过去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2+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录取的新生在九个专业组内打通培养,二年级末,学生可在专业组内自主选择相应专业,一定比例的优秀学生还可以跨越专业组在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两大类内申请转专业。

对于在校一直表现良好,仅因有关课程学习存在困难而无法继续本专业学习的同学,《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也为他们提供了“另起炉灶”的机会:转入避免其学习困难的专业重新学习。该校国际贸易专业的几名文科学生由于高等数学学习存在困难而无法适应该专业的学习,在转入其具有优势的英语专业后,便很快适应了新专业的学习,并获得奖学金。

南京财经大学校党委副书记董新华说:“学生管理是一项非常务实又亟须谨慎的工作,教育工作者确实‘如履薄冰,如临深渊’。面对如今社会和教育的快速变化,只有重视问题,迎难而上,稳定中求创新、敢创新,才能早日实现高等教育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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