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11月24日电内蒙古从今年起到明年底,将为农村牧区化解15年来形成的39亿余元的义务教育债务。同时,在全区建立了制止新债发生的有效机制。昨天,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化解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专项奖励资金首期6亿元已经安排就绪。
据了解,自“八五”以来,内蒙古各地在实施义务教育
今年内蒙古对化解债务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以旗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筹措化解债务资金,旗县当年新增财力的15%、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50%、学校闲置资产变价收入用于化解债务;盟市财政一般以不低于本盟市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债务总额的10%支持化解债务;自治区按照“债多不多补,债少不少补,早还不少补,晚还不多补”的原则,对各旗县化债工作实行以奖代补,以全区旗县级人均可用财力的平均水平为基准,对低于平均财力水平的旗县补助其债务修正额的70%,对在平均财力水平上下的旗县补助其债务修正额的60%,对明显高于平均财力水平的旗县补助其债务修正额的50%。对在今年内完成化债任务的旗县,自治区财政按上述奖补额再给予10%的化债奖励。为确保化债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对化债资金实行特设专户管理,由旗县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债权人。
目前,内蒙古部分盟市化解债务工作已经有序展开。鄂尔多斯市从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帮助旗区消化债务总额的15%,在年内化解全市50%的债务。其中伊金霍洛旗已经完成债务化解工作。锡林郭勒盟将集中在1年时间内提前完成债务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