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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监督检查机制

2007-12-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财政部部长谢旭人11月29日在全国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落到实处。各级财政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监督检

查机制,确保各项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据了解,2005年底,国务院作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建立了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2006年,中央和地方共落实改革资金361亿元;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计将安排改革资金565亿元。全国近1.5亿名农村中小学生免交了学杂费,380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免费教科书,7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得到了生活费补助。农村中小学经费保障水平有了较明显的提高,40多万所农村中小学运转正常。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起三年内,全国财政将新增经费470亿元左右,用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

谢旭人强调,农村义务教育规模庞大,点多面广,情况复杂,资金投入量大且传递链条长。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专项资金的支付制度,加快拨付进度,对经费运行的全过程实施严密监管。要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中小学预决算制度,切实抓好预算执行和决算工作。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必须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同时,也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适时披露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中的政策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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