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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标准公布

2007-12-0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张玉玲)近日,建设部正式发布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这一标准包括缘石坡道,盲道,人行横道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等等。

建设部指出,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是造福后代、方

便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于全社会的爱心工程,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要成立由政府有关领导牵头,建设、民政、交通、铁道、财政、发展改革、民航、公安、教育、宣传、信息、广电、旅游、商务、银行、卫生、残联、老龄等部门参加的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建设部要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要将城市道路、公共建筑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小区、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重要内容,将无障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并拨出专门经费用于无障碍建设的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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