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新要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新举措。实现这一新的要求和举措,必须注重统筹兼顾,合力推进,配套进行。
强化生态
教育,大力培育全民族的生态文明观
生态道德意识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依托和道德基础。只有强化生态教育,大力培育全民族的生态文明观,才能为生态文明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强化生态教育,要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和大众传媒工具,广泛宣传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观,切实把党和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大力倡导节能环保、爱护生态、崇尚自然,倡导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形成“节约环保光荣、浪费污染可耻的社会风尚,营造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多层次地搭建政府与公众座谈对话平台,尊重和支持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信息知情权、传播权和有关决策的参与权、监督权。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道德力量的推动,也需要政府权力机关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必要的政策加以约束和诱导。要抓紧制订统一的“自然资源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尽快完成“自然保护区域法”草案。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健全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建筑节能、节约石油以及包装物回收利用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充分发挥政府综合决策的作用,把生态环境目标和经济发展目标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以从源头上解决对生态的危害问题。要适时出台相关政策,用宏观调控手段引导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包括:引导生态型项目开发的扶持性政策,防止和遏制破坏性经营的刚性约束政策,旨在快速恢复生态植被的资源补偿性政策,以及旨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的科技投入政策。同时,加快国家标准制度体系的建设,制定和完善各类产业标准、行业标准和产品标准,依法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
健全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科学完善的节能环保体制机制是促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要加快改革生态环保投融资体制,重点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集中供热、供气等市场化条件较好的领域推行政府特许经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推动企业成为节能环保的实施主体和投入主体,形成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的多方并举、合力推进的投入格局。改革环境保护监管体制,逐步完善“中央监察地方、地方监管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的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创造条件。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通过采取集中检查、限期治理、挂牌督办、政府通报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产业和贸易等经济手段,改变资源低价和环境无价的现状,形成科学合理的资源环境的补偿机制、投入机制、产权和使用权交易等机制。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环保产业是防治环境污染的技术保障和物质基础。要制定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切实保障国家环境安全的环保产业发展政策与环境标准。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参加全球环境科学综合研究,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建设环保科技示范工程,培植一批环保产业骨干企业。要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意识,把节能环保的要求贯穿于招商引资的全过程,努力做到择优引进、科学引进。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环保,加快以节能环保为中心的技术改造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测算并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投资计划,落实筹措目标,保证资金投入到位。相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力度,提高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落实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收费政策,加快研究落实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运营的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鼓励发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等生态产业,加大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力度,逐步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形成绿色生产与绿色消费之间的良性互动。坚持政策导向、价格调控和科技支持,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资源循环式利用。坚持资源的减量利用、循环使用和合理开发,实施以节能、节水、节地、节约矿产资源和原材料为重点的资源节约战略,搞好结构调整,推行清洁生产,彻底摒弃粗放经济增长模式,加快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全面系统推进企业、行业、社会三个层面上的循环经济综合试点。合理利用农业资源,大力发展标准化农业,搞好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膜等农业残留物综合利用,实现农业生产良性循环。
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
统筹城乡生态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之一。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努力构筑城市、乡村和农田、河塘、山体相互协调,融合互补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按照优化结构、盘活存量、节约挖潜和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政策的要求,综合考虑生态绿地布局,净化生态环境,凸现生态特色,全面推进以村庄整理、旧村改造、下山脱贫、生态移民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一体化进程,真正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实施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农林牧渔复合生态系统、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控制、庭院生态经济、景观生态农业观光、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等生态农业建设工程。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快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减少城市垃圾和工业废弃物对农村的污染,探索农村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和无害化处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优化养殖业布局,推行生态养殖模式,切实解决种、养业的污染问题。
强化政府和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
强化政府和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责任是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制度。抓紧建立地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和技术手段,开展绩效考评并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将考评结果纳入各级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和评优创先环保“一票否决”制。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把节能环保当作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提升企业社会形象的大事要事,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要自觉公开环境信息,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开听证会、讨论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作者系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