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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农村社会事业取得重大进步

2007-12-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董峻 陆裕良 我有话说

今年以来,党和政府继续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强化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农村社会事业取得重大进步。

去年,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为1451个,占全国总数的半数左右,参保农民4.1亿人。今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加速。据卫生部的最

新统计显示,截至9月30日,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达244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新农合人口7.26亿人,参合率为85.6%,前三季度全国新农合基金累计受益2.63亿人次。

今年国家还安排27亿元专项建设资金,继续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农村基本卫生服务条件。

提高农民素质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农村在教育资源和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为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措施。

今年以来,中央财政安排“两免一补”资金181亿元,免除了全国农村近1.5亿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这项政策从今年的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并为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据测算,仅免除学杂费一项,西部地区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中部小学生年减负180元,初中生年减负230元。

财政部日前还决定,从今年起三年内,全国财政将新增经费470亿元左右,用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

此外,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国家在300个县建设综合利用电视、电话、电脑等信息载体开展信息服务的“三电合一”平台。同时,中央财政专门安排资金11亿元,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技能培训工程。

农村低保方面,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各地不断推进农村低保制度的实践。一些省区市按照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陆续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则是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立的一项重大决策。

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目前各地正在根据中央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截至目前,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已经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农村人口2908万人,预计年底将达3000万人。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意味着统筹城乡发展在社会保障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同时,农村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研究和采取措施,制定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同时,有条件的地方,正在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这一系列农村社会事业的成绩显示,国家高度重视改善农村民生问题。“十一五”规划已确定,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将继续扩大。国家财政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和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将主要用于农村。据统计,上半年我国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支出同比增长28.7%;社会保障支出同比增长29.7%;医疗卫生支出同比增长36.6%;教育支出同比增长30.6%。

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专家表示,国家在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方面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是为了让农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缩小城乡社会事业的发展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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