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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资助高中贫困家庭学生

2007-12-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玉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李玉兰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中央财政将安排3亿元资金,资助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0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是我国首次资助高中贫困家庭学生。

3亿元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安排的彩票公益金,资助30万人,每生1000元,一次性发放。这项工

作在财政部、教育部监督下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具体操作。这项政策的出台,使得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有效的资助,对于进一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民生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据介绍,预计在春节前后,把资助款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或者打到各学校的账户上。22省市的名额分配依据去年各地报到教育部规划司的县以下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资助对象首先是家庭经济困难,同时要求成绩优秀。学生申请的时候需要家庭所在地出示经济困难证明。总资助名单最后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在网上公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首次通过彩票公益金这一非税收入的形式,安排助学资金。此举拓宽了中央财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资金来源渠道。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这一非盈利性团体开展助学工作,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增强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资金募集能力,放大基金会在我国助学助教方面的作用。同时,也希望可以带动社会各界的助学工作,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加大资助力度,最终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受益的良好局面。此外,财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监管,资助款不能抵扣为学生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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