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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允许外资开发战略矿产和油气田

2008-01-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莫斯科记者 杨政 我有话说

俄罗斯自然资源部部长特鲁特涅夫日前宣布,俄将允许外国公司开发具有战略意义的金矿、铜矿和油气田。前些年在矿业和油气田领域一直对外资有颇多限制的俄罗斯,现在出于资金、技术等原因开始放开,这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特鲁特涅夫透露,外国公司须获得俄政府专门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参加竞标。他公布了允许外资

进入的首批战略矿产和油气田清单,它们是:七千万吨以上的油田、五百亿立方米以上天然气田、五十吨以上的金矿和五十万吨以上的铜矿。

俄自然资源部部长进一步解释说,以上油气田和矿区仅占俄已探明资源的8%,但从经济角度出发还是颇具吸引力的,外国公司如果投资,可获得优厚回报。

多年来,俄对外商投资矿业的态度一直不明朗。2004年10月,俄罗斯修订《地下资源法》,明确了吸引外资的政策,允许外国投资者直接投资于资源开发利用。但2005年初,该修订案还没有最终颁布,俄自然资源部一副部长就表示,政府可能会禁止外国公司参与开发储量丰富的矿区,俄也可能通过提高外国矿业公司进入俄矿业的门槛来限制外资。其后,俄政府公布了禁止外国资本进入的首批战略矿产清单,包括石油、黄金和铜矿。俄自然资源部部长称,俄将不允许外国公司参与具有战略意义的油气田、金矿、铜矿的开发权竞标,只有在俄罗斯企业持股比例达到51%以上的公司,才有资格参与竞拍。早些时候,俄政府在决定何时出售苏霍伊洛格金矿时,对于是否允许外商参与俄金矿开发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也因此造成金矿的拍卖计划难产。而此前,来自加拿大、英国以及俄罗斯的金矿公司都曾透露有意参与苏霍伊洛格金矿开发。苏霍伊洛格金矿储量占俄罗斯黄金储量的1/3,开发所需资金预计超过10亿美元。

实际上,近7年来,俄没有允许拍卖任何一处大型自然资源产地,在油气方面,俄加强了国家资本控制。近一年来,政府将国有俄罗斯石油公司的实力增强了两倍,国家在俄天然气工业公司中的股份达到51%,拥有实际控股权。

那么,俄自然资源部为何现在准备向外国公司开放战略资源呢?俄国家战略委员会主席基斯金向媒体透露了个中原因。他说,首先,开放的都是一些矿层很深、地质条件恶劣的矿区和油气田,俄自己的公司不愿意开采,但弃之不用又可惜。其次,既然是作为一种特殊政策,就会有一些“特殊”条件,远不是花钱买矿区那么简单,很可能是带有附加投资条件的竞标。但他也说,俄政府的立场还是比较灵活的,不会有风险,由专家组成的俄政府专门委员会将严格把关,对威胁俄国家安全的因素进行评估。

2007年,俄《地下资源法》已在第四届俄国家杜马通过了一读,该法在允许外资开发俄资源方面比较自由和宽松。外国公司在开发非战略矿区问题上可享受俄“国民待遇”。

俄业内人士认为,俄政府此举目的很清楚:开发新矿区和油气田需要现代化技术,需要巨额投资。可以预见,今后几年内,仅靠俄公司远远不够。因此,俄自然资源部希望吸引既有丰富经验,又有巨额资金的外国公司来参与开发。

近年来,俄不断发现新矿区和油气田,仅2007年一年,俄就探明了44处新油气田,迄今为止,俄石油蕴藏量要比开采量多出一亿吨。

俄人士预计,新《地下资源法》将为俄和外国公司制定出清晰透明的“游戏规则”。该法还需经过第五届国家杜马的二读和三读方可生效。(本报莫斯科1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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