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草桥恋日家园的刘先生去年遭遇的一件事使他啼笑皆非,且至今对请家政服务员心有余悸。利用在刘先生家做保姆的机会,家政服务员张某盗窃了刘先生人民币4万元及价值不菲的衣物、生活用品。当丰台法院
另外一位家政服务员陆女士原在北京朝阳区一户人家做保姆,一天在擦桌子时,不慎摔倒,头部撞到桌角受伤,经法医鉴定为8级伤残。陆女士有心申请按照工伤规定获得补偿。但在求助法律专家后获知:陆女士作为家庭保姆,不属于劳动法适用的对象,不能按工伤处理。但她与雇主形成雇佣关系,可以根据民法通则起诉雇主要求赔偿。此事令陆女士深感不解,其雇主更是叫苦不迭。
以上只是当前家政服务业两个典型的个案,其背后规模庞大的中国家政服务业也正在遭遇一系列难题。目前全国家政服务业各类服务企业和网点近50万家,从业人员1500多万人。如果你有过寻求和接受家政服务的经历,你就很容易发现该行业已濒临恶性循环:一方面,居民家政服务需求迫切,特别是一些个性化的服务,难以找到合适的企业和服务人员;另一方面,大量家政服务员却不能及时上岗。另外,靠“一张桌子、一条凳子、一块牌子”即开张营业的家政服务公司比比皆是,这不仅使得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埋下了服务安全隐患,有的家政服务员居然不会使用煤气灶而导致雇主家出现煤气中毒。家政服务员还缺少必要的劳动保障和权益保护,遭遇歧视和虐待的事件经常发生。而导致以上现象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尚未制定权威的家政服务法规,没有一定的用工模式,没有权威的服务标准,各方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没有行业自律机构,没有强有力的行业监管――因此,一提起家政服务,消费者不满意,家政服务员也不满意。不仅如此,家政服务业还出现了更为严重的问题,比如在许多地方相继出现了“陪睡保姆”,其中一些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对中国百姓而言,呼唤家政服务上规模上层次可谓正当其时。其主要原因:一是收入的增加增强了居民追求高品质生活的愿望。二是随着人们工作和生活节奏的普遍加快,必然产生对家政服务的现实需求。三是我国现阶段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空巢老人、留守子女不断增多,使人们依靠家政服务提供专业化社会保障成为一种必然选择。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沈阳、青岛、长沙和成都四个城市居民的调查显示,现阶段约有40%的家庭需要家政服务。可见,发展家政服务业已经成为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发展家政服务业就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加强家政服务业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为家政服务业开拓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让刘先生们和陆女士们都能心情平和乃至心情愉快地工作与生活,是直接关系他们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据说,家政服务业涉及20多类200多项服务内容,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的任务异常艰巨――需要研究制定家政服务业相关标准,需要建立家政服务业统计体系,需要增强行业管理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需要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法律常识、家庭礼仪、操作规则等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系列化培训,需要适应消费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趋势,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内涵,规范服务标准,改善服务质量,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这当然不是很容易,但我们必须着手做起来。否则受害的将是我们自己。换言之,适时适当地帮刘先生们和陆女士们,就是在帮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