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撰写“体大而思精”的《文心雕龙》时,在《征圣》、《定势》、《知音》、《附会》、《体性》等篇中,多次提到“情”“文”关系问题。如《征圣篇》:“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乃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定势篇》:“夫情致异区,文变殊术,莫不因情立体,即体成势也。”“是以绘事图色,文辞尽情,色糅而犬马殊形,情
特别是《情采》一篇,已带有对“情文之辨”的总结性质。刘勰说:“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色杂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疑作性)发而为辞章,神理之数也。”将“情文”作为“立文之道”提出来。他还说:
夫铅黛所以饰容,而盼倩生于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辨丽本于情性。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昔诗人篇什,为情而造文;辞人赋颂,为文而造情。何以明其然?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咏情性,以风其上,此为情而造文也。诸子之徒,心非郁陶,苟驰夸饰,鬻声钓世,此为文而造情也。故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淫丽而烦滥。而后之作者,采滥忽真,远弃风雅,近师辞赋。故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故有志深轩冕,而泛泳皋壤,心缠机务,而虚述人外。真宰弗存,翩其反矣。
这里的“采”就是“文采”,《情采》所论,其实就是“情文”之关系。他从“情文”关系角度总结了两种不同的文学创作道路:一是以《诗经》为代表的“为情造文”的优良传统,一是后世“为文而造情”的不良倾向。
沿波讨源,《诗・大序》对诗与情志之关系早有揭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言,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若无情感出乎胸臆而强作歌咏,则会“六情底滞,志往神留,兀若枯木,豁若涸流”,使诗歌创作陷于困境。降及魏晋,随着人们自我及生命意识的觉醒,特别是天才玄学家王弼“圣人有情说”在理论上的胜利,名士们纷纷以“情之所钟,正在我辈”自许,表现在文学上,就有了主情一派。
陆机《文赋》作为一篇重要的文学心理学专论,在创作论、文体论和接受论诸方面强调了“情”之于文的重要作用。他说:“余每观才士之所作,窃有以得其用心。夫其放言遣辞,良多变矣。妍蚩好恶,可得而言。每自属文,尤见其情。”(创作论)又说:“诗缘情而绮靡。”(文体论)“言寡情而鲜爱,辞浮漂而不归”(接受论)。从此,“缘情说”成为主导六朝诗坛的理论旗帜。
而在南朝,“情文之辨”更成了文人热衷的一个理论话题。范晔在《狱中与诸甥侄书》说:
文患其事尽于形,情急于藻,义牵其旨,韵移其意。虽时有能者,大较多不免此累,政可类工巧图缋,竟无得也。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以文传意,则其词不流。然后抽其芬芳,振其金石耳。此中情性旨趣,千条百品,屈曲有成理。
范晔在“情”、“文”之间,加上一个“意”字,提倡“以意为主”,“以文传意”,就像“言意之辨”被王弼注入“象”字,使这一理论问题的内涵更加丰富了。嗣后,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又提出“以情纬文,以文被质”的观点,将“情”在“情文”关系中的主导地位再度强调。
其实,刘勰对“情文”的思考远不止于创作论。《情采》篇所谓“繁采寡情,味之必厌”实即已经涉及到审美接受的层面。而《知音篇》作为我国最早的一篇文学批评专论,更是极为深刻地揭示出“缀文者”和“观文者”只有通过“情”这一纽带才能成为真正的“知音”的深刻道理。刘勰说:
是以将阅文情,先标六观;一观位体,二观置辞,三观通变,四观奇正,五观事义,六观宫商,斯术既形,则优劣见矣。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世远莫见其面,占文以见其心。岂成篇之足深?患识照之自浅耳。夫志在山水,琴表其情;况形诸笔端,理将焉匿!故心之照理,譬目之照形;目嘹则形无不分,心敏则理无不达。
刘勰认为,文学为情性之风标,通过作家创作的文学作品和艺术形象,可以窥探人的精神和情性,因此,他提出了“披文以入情”的理论。这种思想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具有真理性和现实意义的。
那么,刘勰的“情文之辨”在理论层面有无更为直接的话语来源?答案是肯定的。《世说新语・文学》第72条记载:
孙子荆除妇服,作诗以示王武子。王曰:“未知文生于情,情生于文?览之凄然,增伉俪之重。”
王济对孙楚诗歌的评论,无意中道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诗学命题,即“情文之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刘勰对这两种创作倾向的表述与王济“文生于情”、“情生于文”之说的渊源关系。难怪余嘉锡先生要在此条后加案语说:“彦和此论,似即从武子之言悟出。”而陆机生活的年代则略晚于王济和孙楚,他的“诗缘情而绮靡”的观点如果不是受了前者的影响,至少也是代表了当时流行的一种文学思潮。
总之,刘勰“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的观点,标志着陆机以来的“情文之辨”已达到了理论上的成熟阶段,在中国文论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不过,在这一命题的发展过程中,《世说新语》所记的这条小故事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启迪作用,其意义和价值应当予以充分重视。(作者单位:上海同济大学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