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高原各族人民倍感亲切和温暖。
西藏自然条件较差,人口居住十分分散,在党中央的关怀下,
深得民心的政策
昌都县卡若镇卡若村南色一家8口人,年初全家拿出80元,参与了农牧区医疗保障。当记者来到南色家时,南色老伴平措益西因牙病由村卫生员护送去县医院住院治疗。问及担不担心老伴的医疗费用时,南色从柜子里拿出《家庭医疗账户本》说:“近年,政府逐年增加了农牧民医疗费用配套资金的投入,提高了报销补偿标准。我们每人每年只要缴纳10元,就可报销最高8000元限额的医疗费。家人生病,再也不用为费用问题担忧了,这都是党和政府对我们实实在在的照顾。农牧区医疗政策越来越优越了,我们的健康也越来越有保障了。”
西藏和平解放至今,中央政府对西藏农牧民的医疗保健,一直实行特殊优惠政策。50多年来,中央特别关心西藏,全国大力支援西藏,西藏各族人民的健康状况有了进一步保障,卫生事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仅人均寿命就由解放初期的35.5岁,提高到目前的67岁。2003年7月,西藏自治区政府根据中央政府决定精神,作出了全面建立和发展农牧区医疗制度的重大决策,颁布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了农牧区医疗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
中央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西藏农牧区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先后几次增加对西藏农牧民医疗费用投入,不断提高农牧民医疗费用水平。到2007年,西藏农牧区医疗制度年人均筹资总额达到了110元,其中中央政府投入人均达到85元,占农牧区医疗总基金的77%。
行之有效的做法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和发展农牧区医疗制度,成立了由一名副主席为组长的农牧区医疗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地(市)县、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县卫生局和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健全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自治区各级财政对农牧区医疗制度的投入人均达15元。
各级政府陆续制定并下发了医疗救助、基金财务管理、基本用药品种目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做到了制度健全、有章可循。特别是加强了对农牧区医疗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对农牧区医疗基金,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设立专户专账、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统一会计核算,做到钱账分离、收支分离、管用分设、封闭运行。对农牧区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管理和农牧民受益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张榜公布,确保了农牧民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各县、乡(镇)经办机构努力做好对农牧民的报销补偿,做到了随到随报,及时方便。通过建立和发展农牧区医疗制度,全自治区建立起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导解决农牧民医疗问题的机制。
农牧民自我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的意识也已形成。推行合作医疗制度,使农牧民以少量的投入,通过互助互济,提高了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今年5月,聂拉木县农民扎西家3天内有两人患肠梗阻和阑尾炎,当地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及时给予医疗补偿和风险补助。由于认识到了合作医疗的优越性,西藏农牧民踊跃缴纳基金,合作医疗站的药品数量随之增加,一般都有200多个品种,有的还超过了300个品种。
千家万户的福音
山南地区琼结县琼结镇东嘎村孕产妇丹增卓嘎就是西藏建立和发展农牧区医疗制度的直接受益者之一。已康复出院的丹增卓嘎不无感触地说:“今年,我个人缴纳10元,自愿参加了农牧区医保。我生孩子住院时花的1000多元,在村里的医疗基金中按100%报销了。村里还额外给了我30元,说是住院分娩的一次性奖金。”原来,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对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建立了以“绿色通道”为主的急救和住院分娩救护体系,实行100%的特殊报销补偿政策,并从大病统筹基金中支出30元作为一次性奖励金,提高了住院分娩率,对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农牧区医疗制度给广大农牧民带来了巨大的利益。据统计,2006年全区农牧民共发生医疗总费用2.04亿元,共为农牧民报销补偿医疗费用1.6亿元,报销补偿费用占发生医疗总费用的78.4%。目前,对农牧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补偿比例最高可达85%。对农牧区五保户、贫困农牧民家庭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农牧民因患大病、重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不仅享受规定比例的报销,还可视患者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医疗救助基金中得到再次补偿,有效减轻了农牧民医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