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记者李亚杰)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明确加强价格监管的纪律要求,加强对落实加强价格监管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加强价格监管措施的行为,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中央加强价格监管各项措施的落实。
通知指出,国务院日前提出了
通知要求,要把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范围,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继续落实好“米袋子”“菜篮子”责任制,保障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市场供应;坚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进一步落实促进粮食、油料、生猪、奶业等生产发展的措施。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从严查处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和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通知强调,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加强价格监管的工作,加大执纪执法的力度。对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对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从重处理。
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心系百姓冷暖,切实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做好帮扶困难群众工作,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奢侈浪费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