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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新农村建设“建”出耕地8000亩

2008-01-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林艳兴 我有话说

新华社南昌1月23日电(记者林艳兴)江西省宜春市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开展以“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住整洁房、上卫生厕、用洁净能源,建绿色庄园”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通过对村庄进行合理规划和科学建设,近年来共节约耕地8000亩,走出了一条建设土地节约型新农村的道路。

在实施规划和农民建

房时,宜春市建设部门做到“三到场”和“四不批”:批地供地到场,放线开工到场,验收发证到场;没有按规划的不批,占用良田的不批,不拆旧房的不批,超过居住面积的不批。村庄规划需经村民全体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严格执行,并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作用,引导农民形成自觉执行、自己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2003年以来,全市共投入规划资金3000万元,编制村庄规划8464个,极大改变了农村面貌。

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宜春市引导村民拿出自己的老宅基地,经过补偿后由村民小组统一收回,进行平整后按规划使用。村里对平整出来、位置相对较好的宅基地还进行公开竞价择位,所获资金全部用于发展公益事业。宜丰县棠浦镇南坪自然村按照这个办法实施“空心村”整治,拆除房屋100栋,腾出土地20亩,可满足这个村20年的建房用地需求。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平整、统一配套、统一建设”的要求,宜春市还对处在地势低洼或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村庄实施整体搬迁,引导农民对老宅基地进行复垦还耕。石脑镇赤岸东头村由于没有锦河护堤,连年遭受洪水侵袭。为彻底摆脱洪水困扰,按照村民意愿,全村统一搬迁至地势较高的荒坡上,用了荒坡地40亩,但通过对老宅基地进行复垦还耕,新增耕地60亩。据统计,通过村庄实施整体搬迁并对老宅基地复垦还耕,宜春全市共增加耕地上千亩。

宜春素有“赣中粮仓”之称。农业生产在全省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通过村庄整治,全市共节约耕地8000亩,目前,这个市以占江西十分之一的耕地提供了占全省六分之一的粮、棉、油等农产品。农业生产的稳步增长,进一步促进了农村面貌的焕然一新。如今,在宜春农村,村庄规划整齐划一,农民住宅新颖别致,水泥路面通村达组,农村公园星罗棋布,文体活动丰富多彩,产业经济蓬勃发展,呈现出一派文明宜居新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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