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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电水供暖学费等不提价

2008-01-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5日电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家将稳定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以及地方管理的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地铁票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等一律不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律不

提高。地方管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也要保持稳定。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防止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保持尿素价格稳定。地方管理价格的尿素、磷肥、钾肥、复合肥等,因成本上升确需调整价格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不得越权提价。经听证会论证后,将降低移动通信漫游费资费标准。

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4.8%。今年,在国际市场价格上涨、企业经营成本上升的情况下,保持市场价格稳定的难度依然很大。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国家将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农业生产扶持力度,努力保障市场供应,稳定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采取措施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目前,我国已启动对粮、油、肉、蛋、奶、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努力保证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基本稳定和市场正常供应。同时,依据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及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以宣布涨价、促销等为手段制造紧张气氛、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以及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件,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将继续执行2007年出台的各项补助政策,进一步落实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政策,落实提高失业保险金的规定,落实对高等院校学生食堂补贴政策,稳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加快建立低保制度,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并随经济发展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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