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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约10亿人基本掌握汉语拼音

2008-01-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朱振国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5日电今天在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国有约10亿人能够使用汉语拼音。1958年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决定批准汉语拼音方案。

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

字应用管理司司长王登峰在发布会上指出,50年来,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中对推行汉语拼音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汉语拼音方案》被国际标准化组织和联合国秘书处确定为拼写中国地名、人名和中文的标准。汉语拼音在教育、科技、文化、军事、外交等各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扫除文盲、普及教育,发展科技文化,增进对外交流做出了积极贡献。

1958年秋季,从小学语文教材和语文教学中就将教学汉语拼音作为一年级初始阶段的重要学习内容时起,全国大约有百分之八九十的受教育者学习过汉语拼音。据上世纪末进行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有76.31%的人口基本能够使用汉语拼音,现在这一比例数字一定已被超出。据此推算,全国约10亿人基本掌握汉语拼音。汉语拼音在排序检索、编制工农业产品等的代号、编制盲文和手语及手旗语等生产和生活的诸多方面都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并且已经成为电脑和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设备中中文的最主要输入方法。

王登峰司长说,也要指出,近些年来出现了削弱汉语拼音教学的倾向,汉语拼音在使用中还存在拼写错误和不符合正词法基本规则等问题。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个别部门、地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视《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人名、地名拼写的国家、国际标准这一事实,在街路名称标志牌及道路交通指示牌中滥用英文、在国际交往中颠倒汉语人名拼写顺序,可以说这是盲目追风、缺乏文化自信心的一种表现。他呼吁国家对于语言文字的管理力度要加大,比如解决语言文字工作执法的“软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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