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6日电2007年,中央企业营业收入达到98438亿元,实现利润达到9969亿元,实现了历史上的最好水平。2008年,国资委将进一步完善央企业绩考核目标确定机制,推进经济增加值考核工作,制订中长期激励办法,并开始探索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考核办法。这是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在京召开的中央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指出,国务院国资委已正式将2008年确定为“中央企业业绩考核完善提高年”,在2008年的业绩考核中,国资委将健全中央企业业绩考核体系,完善考核目标确定机制和奖惩办法,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业绩考核工作,强化价值管理,进一步提高业绩考核工作水平。
经济增加值是央企业绩考核的主攻方向。黄淑和指出,2007年有84户中央企业自愿采用经济增加值进行考核,大部分企业的经济增加值都有了明显改善。为此,在第三任期,中央企业将全面开展经济增加值考核。在今后的考核中,国资委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的管理基础、行业特点、发展趋势、职工的可接受程度,规范有序地开展中长期激励制度的试点工作。在全面实施经济增加值考核以后,国资委将研究以经济增加值考核为基础的中长期激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