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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教育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2008-02-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芳杨勇 我有话说

国际服务贸易指WTO成员方的公民和机构对居住、生活或工作在其他成员方的居民和机构提供的服务消费。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下,服务贸易受《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约束,教育服务列于GATS确定的12个基本服务部门之中,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由各国政府全资兴办的教育教学活动(如军事、警察教育等核定例外领域)以

外,凡收取学费、带有商业性质的教学活动均属教育服务贸易范畴,所有世贸组织成员方均有权参与教育服务竞争。

GATS规定,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以四种形式存在,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其中境外消费是目前主要的教育服务贸易方式,在全球教育服务市场中占绝大多数份额,主要指留学生教育服务。在目前的150个WTO成员方中,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开放教育市场协议上签字,我国是承诺开放教育服务市场的首批签约方之一。

过去20年中,全球教育服务市场规模扩张迅猛,国际教育服务已成为一些国家的主要服务业部门,是世界公认的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与发达国家在国际教育服务市场攻城略地不同,我国教育服务产业发展缓慢,国际教育服务贸易长期逆差,这与我国教育大国和贸易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随着2005年我国全面兑现WTO谈判中关于教育开放的有条件承诺,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已经就消除教育服务领域内的贸易壁垒向我国施加压力,未来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将面临更大挑战。因此,对我国教育服务贸易逆差原因的探讨将有助于找到应对办法。

从表面上看,人数逆差和贸易条件的不利是导致我国教育服务贸易逆差的重要原因。人数逆差指来华留学人数少于我国出国留学人数。教育部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我国对国外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出国留学人数持续攀升,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留学生输出国,但来华留学人员却增幅有限,这种少进多出的局面有扩大的趋势。贸易条件不利是指国内外留学费用差距很大。从学费水平看,赴外留学学费远高于来华留学学费,我国的一流大学,对本科留学学费一般定为3000美元,而英国和澳大利亚的一些高校,办学质量不及我国一流大学的水平,学费却高达10000英镑左右。从在东道国的消费来看,考虑到我国的低物价水平,以及我国政府对广大靠政府间交流来华留学的亚非学生提供高额补助,贸易条件会更加不利。

从深层来看,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教育服务产业的竞争力不强,这主要表现在:

1、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质量缺乏竞争力。尽管我国的高校数量和在校学生人数都高居世界榜首,但每年的教育投入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而且教育投资渠道单一,这种“穷国办大教育”的模式使高校普遍经费不足,单个学生获得的教学资源少,这种状况既对国外学生缺乏吸引力,也会导致部分国内生源外流。

2、教育服务贸易管理和服务体系不健全。从政府主管部门到学校之间的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高校之间的协作关系差,没有建立像欧美高校之间学分互认,资源共享的协作关系,资源利用率相对较低。

3、在教育服务贸易方面,我们缺乏根据我国的比较优势,提供有竞争力的服务。此外,我国的学位在世界范围内的认可程度低,仅有30多个国家认可,对此,教育管理部门应争取和更多国家实现学位的互相认可,以吸引更多国外留学生。

目前我国的教育服务行业还不发达,要彻底扭转逆差局面,提高教育服务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必须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稳步推进教育改革为基础,这需要经过长期努力才可实现。就现阶段而言,可从以下方面着手提高教育服务产业的竞争力。

第一,健全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的教育服务贸易管理体系。要树立我国的教育品牌,将一流大学推向世界市场,并推动教育的国际化合作,广泛开展同国际知名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办学,逐步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认可度,增加国际竞争力。

第二,发挥学科优势,增加教育服务贸易的出口。我国汉语言文化教育和中医药教育在国际教育服务市场有绝对优势。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和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国际上学习汉语和中国传统文化的需求越来越大,随着中医药在世界上的影响不断扩大,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已认可中医药学的独立科学体系地位。因此,应发挥我国在这些学科上的优势,在专业设置上可扩展到相关专业,在培养水平上从过去专科、本科培养向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升级,以保持我国在这两个领域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近年来我国在理工科方面的研发能力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正逐渐缩小,与很多发展中国家相比,已形成了一定的比较优势。可针对发展中国家学生把成本和价格作为选择留学地点重要因素的特点,努力开拓发展中国家教育市场,向其输出理工科教育和技术培训服务。

第三,加速相关立法,规范国内对外教育服务机构的行为。对于国际教育服务,我国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还必须根据WTO中的教育服务内容和我国的相关承诺,修订国际教育服务法律法规,通过系统的法律来有效管理国内外教育服务机构的行为,保护和促进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外语学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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