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促进社会和谐重在民生

2008-02-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任务。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具有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民生问题在社会建设中具有特殊性重要性

改革开放

以来,我国社会建设全面展开,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各类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社会活力不断增强,社会和谐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应看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生态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成为近年来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民生”逐步成为一个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的词语。把改善民生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建设的重点,意义在于:

第一,有利于进一步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社会发展是一个不断解决问题、克服矛盾的螺旋上升过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原有的收入分配方式、劳动就业格局、社会组织形式、社会保障体制、公共产品生产方式、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等均发生深刻变化,而各方面相应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或正处于探索阶段,这势必会引发一些新问题,产生一些新矛盾。人民群众更容易从与自己生活直接联系的方方面面感受到这些问题和矛盾。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就可能激化矛盾,诱发更多问题甚至冲突。只有直面这些问题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才能不断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和谐。

第二,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信心。民生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态度。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得到社会各阶层的普遍支持、配合和参与,就是因为各阶层都从改革开放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家底越来越丰厚,市场上价廉物美的商品越来越多,住房越来越宽敞,子女得到更好的优质教育,生老病死无后顾之忧,社会安宁,环境优美,身心健康,均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支持度。大力改善民生,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将进一步激发他们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三,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加强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特别是让相对困难的地区和群众的生活得到更大的改善,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第四,有利于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改善民生,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是对人民各项权益的保障,是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贯彻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方针的具体举措。党的十七报告指出,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民生问题就是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就是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必须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坚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改善民生

党的十七大为破解民生难题、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部署,指明了方向。改善民生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要坚持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特别注意解决当前群众呼声强烈的突出问题。民生问题范围广泛,包括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精神文化产品、生态文明等诸多方面。而且每个方面又包含若干内容。如教育就包括学前教育、中小学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多个方面;医疗卫生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重大疾病防控等各个环节、各个层次的事项。坚持从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改善民生,是全面协调、统筹兼顾原则在社会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

在全面谋划、全面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还应针对当前民生方面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比如,在教育领域,突出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教育收费等问题;在就业方面,着重解决扩大就业、鼓励群众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护农民工权益等问题;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在社会保障方面,突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等内容;在社会管理方面,突出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工作。

要坚持着眼全民和向困难地区、困难群体倾斜相结合,特别注意解决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十七大报告多次使用“全民”、“全体人民”、“全体”、“人人”这些词语,如“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在改善民生时,必须着眼全民,只有这样,发展的成果才能惠及到全社会,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才能形成。

在从总体上提升全体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时,对民生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和群众要给予特别关注。比如,在促进城乡和谐、解决农村地区的民生问题方面,要重点扶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等。再比如,在促进社会阶层和谐、改善困难群体生活方面,要不断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完善和落实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等。

要坚持数量要求和质量要求相结合,特别注意提升质量。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且人民群众对生活的期望值在不断提高,因此,教育、医疗、住房等各种产品和服务保持一定规模的扩张和一定数量的增长,对于满足人们对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意义不容低估。另一方面,在保持必要的发展速度的同时,还要对发展质量给予更多的重视。重视质量,就是各项事业都要努力做到好字当头、又好又快地发展,有的时候宁可牺牲一点儿速度和数量也要确保质量和效益。这样才能保证广大群众得到的产品和服务既是及时、足量、稳定的,又是安全、可靠、优质的,使民生不仅实现量的增长,而且实现质的提高。

要坚持社会多方参与和党委政府负责相结合,特别注意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有多种途径,需要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协同治理,但各级党委和政府负有领导责任、服务责任和管理责任。和市场上一般的产品和服务不同,很多民生问题都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质,属于公共产品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政府必须对这些关乎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负起责任来。政府负责的主要形式之一就是增加投入,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对农业的投入,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对教育的投入,对医疗卫生的投入,等等。

不断为改善民生创造条件

改善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需要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去看待,也就是要把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有机联系起来,通过发展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发展先进文化为改善民生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强大的精神支撑。

改善民生,经济建设是坚实基础。离开经济发展,民生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随着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必将得到不断提升,民生问题的解决会有更坚实的基础。

改善民生,政治建设是有力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将为改善民生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我们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促进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扩大,使人民群众更好地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的立法、决策、用人和监督水平,进一步遏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简行政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将更多的公共财政资源投向民生领域,提高政府对民众诉求的回应能力。

改善民生,文化建设是重要支撑。文化需求是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文明风尚的形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将使人民群众不仅共享物质文明的硕果,也共享精神文明的硕果。我们要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十七大报告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同样,改善民生也是一个不断积累、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要在在加强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同时,下大力气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使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不断得到解决,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显示出更强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执笔:曾峻)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