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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严查哄抬物价行为

2008-02-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4日电(记者郑北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性收费减半收取,此通知执行至今年3月31日。

着春节临近,消费需求趋旺,市场供应和监管工作难度较大。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紧急行动,采取多种措施防灾、抗灾、救灾、减灾,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市场供应,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为保障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大对粮、油、肉、菜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副食品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欺行霸市、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物价、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经销病死禽畜肉、注水肉及过期霉变、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工商总局还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有效调解消费纠纷,确保12315申诉举报网络畅通,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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